大陸地區來台探親及旅遊 申辦流程
資料來源 內政部移民署 (02)2388-9393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最新資訊 請洽各地區移民署服務站
https://reurl.cc/x6kV4
三等親關係內大陸居民可以辦理臺灣探親手續
(內容含有相關網頁資訊連結,網絡連線畫面需要耐心等侯)
有關申請探親文件如下列說明:
A.大陸地區之父母、子女一等親
B.臺灣地區地區受限不得前往大陸之軍、公、警等人員,其在大陸之叔伯、舅、姨、侄、甥三等親
C.其子女為臺灣地區地區人民之配偶且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地區長期居留
(年逾六十歲、患重病或受重傷者,得申請其配偶或子女一人同行)
停留天數:一個月(可申請延期一個月,每年總停留其間不得超過二個月,依個人狀況不同有詳細說明請按此)
應備文件
大陸親屬:
A.親屬關係公證書正本一份(需當地公證處開立)
B.大陸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C.個人二吋半身相片二張
D.常住人口登記表影本
G. 大通證+探親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大收到入台證後方能憑入台證至當地公安機關入出境部門申請辦理)
臺灣親屬需備文件
A.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 (文件即”大陸親屬-F”)
B. 本人身份證正本一份
C. 最近六個月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D. 個人印章一枚+大陸親屬繁體字印章
E. 保證書(若委請他人或綜合或甲種旅行社代辦另需加附委託書)
以上資料送交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入台證(費用NT600)不受理郵寄申請(整體預估時間約為30天)
另外, 有關大陸來台旅遊準備項目,需要【兩證一簽】
1. 大通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向當地公安機關入出境部門申請(填寫範例)
(約一個月時間,視居住地與申辦地而不同)
2.臺灣個人旅遊簽注G簽(貼在大通證第二頁)
3.入台證《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約1-28天,依排隊狀況)須透過旅行社申請
(旅遊簽證、商務簽證、健檢醫美簽證)
關於自由行的相關網絡資料如下